切实推行村级预决算制度 ——燕矶镇破解 “四议两公开”制度执行难问题

随着社会发展转型,需要农村集体决策的事项就越来越多,《湖北省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办法》里关于重大事项“四议两公开”的规定,在农村村级实施过程中面临存在执行难的问题。由于“四议两公开”需通过的程序繁锁,涉及参会人员范围较广,需审议的重大事项额度标准设置偏低,加之农村实际人口流动性较大,村民(含村民代表)为了生计平时外出务工,“四议”有关人员很难到位,这就形成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在实际执行中大打折扣,执行难,导致在实际操作中走向两个极端:一是事情难议,资金难用,账难报,大家就少做事或不做事,遏制了村级干事创业的主动积极性;二是想干事怕麻烦,就通过换用照片、杜撰会议记录、矫造签到表搞假议事假公开,或者干脆不搞“四议两公开”,结果是上级检查村级财务时提到的问题涉及“四议两公开”的也是最多。

针对以上状况,燕矶镇制定《燕矶镇村级预决算制度实施方案》,扎实推行村级编制预算、决算制度,破解 “四议两公开”制度执行难问题。

各村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依照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,在前三年收支基数上,结合本年度的工作计划,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,保证村级正常运转和经济发展目标。《实施方案》规定村级年度预算、预算调整、决算及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过“四议两公开”审议通过(相当于人大审议财政预决算);凡是年度预算内的收支不再需要通过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。《实施方案》同时还规定:经镇级同意或上级研究决定并交付村级办理的事项,可以不通过“四议两公开”议决。村集体资产购置、处置(原值)、承包、租赁或出让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,村集体资源承包、租赁或入股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,本着依法、实用、简便原则,可以不通过“四议两公开”议决,由村“两委”组织交易,报“三资”监管代理中心备案。

燕矶镇村级预决算制度通过镇级指导、村级编报、预算执行和年终评审四个环节来实施。

一、镇级指导:每年由镇“三资”监管委员会下发年度村级(居)预算编报办法和编报口径。规定必须坚持“收入合规、支出有度、收支平衡、略有节余”的原则。_年初预算、预算调整、年终决算须经“四议两公开”通过,报“三资”监管代理中心监督执行。

二、村级编报:一是各村(居)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支出规划和预算编制阶段的各项工作。在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、编报安排每一项预算资金时,都要适应《燕矶镇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适应预算信息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提高支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。从严从紧编制支出规划和预算。二是各村(居)要认真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,树立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事的思想,认真处理好发展需求与集体资金供给的矛盾,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,坚决反对铺张浪费,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村(居)急需的公益事业发展上,确保重点支出,不留硬缺口。

三、预算执行:预算约束力主要体现执行上,预算就是当年财务收支的依据,没有预算的收支,无法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“三资”监管代理中心的审核。

四、年终评审:一个年度结束,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,村级财务收支的决算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,《实施方案》规定决算,同样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,“三资”监管代理中心严格监督执行。

燕矶镇通过精细的预决算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,一是节省了行政成本。省去了日常繁琐的一事一议的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,做一次真议真公开胜过百次假议假公开,节省了村级大量行政成本。二是有利于资金监管。年度预算一经 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通过,各项收支指标就作为预算控制数,每月根据实际发生额对比分析,核减预算额度,出现异常可以提前提醒,预算成为资金监管、会计审核重要依据和手段。

(作者:燕矶镇财政所)